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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 来源:总务科 | 浏览: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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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临床支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二、项目简介: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荣军路86号,实行休养院、医院、四川荣军博物馆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运行管理模式,是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注册医疗机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省、市医保定点机构,省、市、区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医院拥有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400张,是一所集休养、医疗、康复、养老于一体的综合性优抚医院。拟进行临床支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就临床支持服务(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和报价等)进行采购前市场调研(此次市场调研将作为后期该项目采购的参考)。

三、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相关专业资质;

、公示时间及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资料递交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总务科办公室,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到院总务科递交相关资料。

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

联系人:龙晓勇

电话:13308185571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建筑物基本情况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创建于1951年,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实行休养院、医院、四川荣军博物馆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运行管理模式,是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注册医疗机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省、市医保定点机构,省、市、区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医院拥有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400张,是一所集休养、医疗、康复、养老于一体的综合性优抚医院。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及工作胸牌,每个员工至少应保证夏装、冬装各两套。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工具、物资消耗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正规渠道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类设备、工具、物资消耗品,包含:

2.1设备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手推式自动洗地机

1

2

PVC地板抛光机

1

3

单擦机

1

4

石材翻新机

1

5

驾驶式户外高压清洗机

1

6

吸尘机(大容量工业级干湿吸尘器)

1

7

地坪吹干机(三速吹干机)

1

8

工业洗衣机50公斤

1

9

工业脱水机50公斤

1

2.2工具

投标人提供多用途工作平台车(至少提供23辆)及其配套工具。

2.3物资消耗品

投标人提供物资消耗品至少包含:清洁分色毛巾、分色方巾、分色地巾、生活垃圾袋、全能清洁剂、玻璃清洁剂、牵尘液、洁厕剂、不锈钢光亮剂、消毒液、灭菌片、洗衣粉、钢丝球、百洁布、肥皂、香精球、卫生香、防护围裙、橡胶手套、生活垃圾袋等。

3.节能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4.投标人应有岗前培训机制,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定期对员工进行院感、安全生产、文明礼仪、相关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整体实施方案,方案应满足采购需求,体现出整体策划、管理思路、管理的目标、服务的标准和承诺。

6.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院方监督,投标人应接受院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院方认为投标人管理人员不称职时要求更换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更换人员。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8.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8.1服务区域及服务人员

1)临床支持服务人员配置

第一章服务人员配置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区域/内容

服务人员配置(人)

备注

1

病区医疗辅助及内勤服务服务

手术室、麻醉科

2


2

ICU

1


3

妇科

0.5


4

耳鼻喉科

0.5


5

外科

2


6

神经内分泌科

2


7

消化内科

2


8

呼吸内科

2


9

胃镜室

1


10

门诊2楼彩超室及公共场所

1


11

检验科

1


12

门诊1

3.5


13

急诊科、120

2


14

病理科

1


15

门诊二区

1


16

康复医学科

0.5


17

皮肤科

0.5


18

体检部

1


19

放射科(影像科)

1


20

中医科

1


21

血透室

1


22

心脏肾内科

1


23

介入室

0.5


24

供应室

1


25

药剂科

1


26

发热门诊

1


27

博物馆

1


28

行政楼

1


29

老年医学科

3


30

病区医疗辅助机动、换假

3


31

全院夜间巡视医疗辅助

1


32

洗地工

2

内勤服务

33

不锈钢保养

2

内勤服务

34

PVC保养

1

内勤服务

35

集中清洗

1

内勤服务

36

玻璃工

2

内勤服务

37

机动

1


38

临床运送服务

手术室

1


39

外科

1


40

神经内分泌科

1


41

消化内科

1


42

呼吸内科

1


43

胃镜室

1


44

急诊科120

1


45

中医科

1


46

心脏肾内科

0.5


47

介入室

0.5


48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

2


49

离退休科

1


50

临床运送机动

1


51

临床运送换假

1


52

其他服务人员

水电维修

3


53

洗衣班

3


54

荣军病区(理发员)

1


55

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

1


56

项目主管

1


合计

73


 

8.2服务人员要求:无男女比例要求,年龄6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缺陷。

8.3项目经理要求:男女不限,年龄30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缺陷,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

(二)病区医疗辅助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病区医疗辅助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科室要求和安排,完成床单元终末消毒及整理、科室环境维护等临床辅助工作。

2.病区医疗辅助服务标准

建立病区环境维护及消毒消杀管理制度并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2.1制定各病区每日消毒计划,配置浓度适宜的消毒药剂,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及《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对病区进行全覆盖的消毒作业并做好相关记录,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达到环境卫生检测要求。

2.2对病区进行环境维护及消毒消杀时应按照流程规范操作,不得影响病人休息,消毒消杀完毕后将物品复位。挪动病人物品时,必须经过同意后方可作业。规范使用相关工具及消毒剂,不能因人为因素,造成医院墙面、地面损毁及材质的破坏。

2.3进入污染区、无菌区、手术室、医护办公室、病房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应经室内人员同意,礼貌服务,不可影响他人的工作、休息。根据不同的情况执行相应的防护及作业规程,同时应按照科室、病区主任及护士长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进行环境维护时,物品轻拿轻放,移动的东西要恢复原位,不得损坏物品。

2.4不同区域使用相对应的环境维护及消毒工具,按要求对集中存放的消毒用具用颜色、字标方式进行严格的分类摆放、整齐有序,防止交叉感染。

2.5投标人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并为病区医疗辅助人员配置合理工具及防护用品。

2.6投标人提供病区消毒及环境维护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及物资消耗品,并负责管理与保养。

2.7投标人用于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回收的各项消耗品应是通过国家卫生部或国家有关部门准予生产使用的产品,并符合采购人感染控制的要求。

2.8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对医院卫生清洁消毒、感染控制的考核标准。

2.9达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三)内勤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墙面清洁:使用专业工具每月一次对通道及室内墙面进行彻底的清洁。

2.高处除尘:5月至10月每月一次风口清洁,其他月份每季度一次对灯具、风口、天花进行彻底的清洁,保障2米以上墙面、死角区域无蜘蛛网及黑灰。

3.玻璃清洁:使用专业玻璃清洁工具、药剂,对门厅玻璃每天一次,病房及其他区域每月一次的频率循环进行玻璃清洁,以保证玻璃洁净、透亮。

4.不锈钢制品的清洁、保养:对所有不锈钢制品(包括电梯门及轿厢)以每天一次除尘和重点清洁,每周一次抛光除渍,每半月一次上不锈钢油保养的方式进行清洁保养。以防止不锈钢氧化、生锈,保证不锈钢的清洁度和光亮度。

5. PVC地板:每月至少1次的PVC地板抛光养护、补蜡。保障PVC地板光亮、整体地板表面均被蜡水覆盖,无地板实质材质裸露在外; 

PVC地板抛光打蜡养护综合大楼三楼至八楼、第三医疗楼血透室和手术室、第二医疗楼、荣军养护楼PVC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 PVC地板打蜡每季度一次(每年4次,落蜡标准为两底两面)

6.大理石地面养护:医院大理石地面每月定期清洁保养,保持光亮。

7.地面清洗:院内大厅、过道等区域,每日用洗地机进行12次地面清洗,保障地面光洁、无污迹。

8.集中消毒清洗:每日对复用工具(地巾、毛巾、方巾、排拖等)集中消毒清洗、烘干、分类折叠及下收下送工作,达到医院院感要求。

(四)临床运送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登记。

2、负责氧气的运输(含CO2及其他气体的气瓶等)。

3、外勤运输(包括各科室急需相关内容),手术室含病人接送。

4、常规收送医院规定范围内各种化验标本、取化验结果、急诊标本的运送、急诊报告单的运送;各种单据物品、药品运送;送取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如放射、CT、彩超等报告单),荣军病区除清洁、病人运送外所有单据、标本等运送;手术室固定人员运送;供应室固定人员运送。

5、送会诊单、预约单;送会诊单、预约单、急会诊单、急预约单。

6、各种单据、标本、一次性液体运送。

7、各科室取药、退药、处方的运送(含急需)。

8、送病人检查、治疗并保障安全。

9、协助护士送病人转床、转科、转院、出院。

10、做好床单元处理和协助护士做好病人终末处理。

11、清点物品、被单,每天病人、值班室送开水。

12、其他相应临时性工作。

13、医疗废物运输工作要求

1)医疗垃圾分类、收集、院内转运符合医院院感要求。

2)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在医院内部进行。实行专人负责制。

3)将医院垃圾按医疗、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分别送到院内指定地点,每天巡回进行。

4)医院内部垃圾存放区域每天清洗、消毒1次,每周全面清洗消毒1次。

5)医疗废物暂存点每日清洁消毒2

6)必要时,使用防护衣、防护器具(防护衣、防护器具由采购人提供,职业暴露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提供医疗服务)。

(五)其他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洗衣班(洗衣班3人,由采购方洗衣班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2、理发室理发工作;

3、离退休科活动室日常守护及整体区域的卫生保洁等;

4、水电维修服务范围及内容

1)综合大楼水电维修、全院清水维修,双电源转换、配电房夜间值班(包括水电班节、假日统一值班),伤残军人老年养护楼水、电计量表抄报等;全院夜间水、电及其他临时应急维修服务。

2)负责综合大楼门窗损坏的修缮工作。

3)负责综合大楼楼顶新风机巡查及新风机通风口滤网清洗。

4)巡检监管制氧机、热水供应系统、自来水、二次供水、消防水泵、中央空调系统运转情况、高低压配电房和备用发电机房完好情况。

5)停电时的应急发电。

备注:以上维修耗材及配件由采购人提供。

(七)项目服务质量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

1.目的:

为确保医院有一个整洁、清爽的环境,良好的医疗秩序,中选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人每月对中选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选供应商服务费的依据。

2.考核办法:

中选供应商每月自查,并在每个月末月25日前完成当月后勤服务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书面报告和下月后勤服务工作计划上报医院主管部门。同时,医院管理部门将组织定期考核和随时抽查。

1)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分值占总分80%):每月一次,由医院后勤服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到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阅记录档案资料后,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评分。

2)随时抽查(考核分值占总分20%):院领导或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凡查出问题管理人员将记录在案,随时抽查中发现服务不到位现象1次扣人民币5.00元,并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以上两项得分情况将在每个月末最后一日由医院进行汇总,计算出当月考核得分。医院将于下一月初向中选单位通报上月考核得分情况和提出整改要求。

3)实施专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意见征询调查表格的发放、收集、统计、分析,提出整改或处理建议,并报送相关领导审核。

4.考核等级设定及拨款办法

医院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选供应商服务费的依据。医院将在通报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当月后勤服务费,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考核分值75分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考核分值75分以下进行处罚。

5.月考核每月举行一次考核,考核成员由后勤保障部、感染管理部、护理部、党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中选供应商驻院第一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考核分值75分以上(含75分)不作处罚,考核分值低于75分,按100/分进行处罚。



门诊预约电话:028-8306100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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